2007年黔西南民族师专、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黔西南州委党校招考教师简章
经州编委会议研究同意,2007年黔西南民族师专、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黔西南州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教师14名。根据州府办发(2006)48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制定本招考简章。
一、组织领导
由黔西南州人事局、黔西南民族师专、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黔西南州委党校组成招考工作办公室,负责本次考试的有关工作,办公室设在州人事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二、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本州户籍或本州生源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已在黔西南民族师专、黔西南职业技术学院见习的毕业生可放宽到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
2.在我州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3.定向到县(市)和具体单位的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二)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89年12月31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 报考者向招聘机关提交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7.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①2004年以来经全省统一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未满三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人员;
②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④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组织工作
报名工作由州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负责。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报名时间:2007年8月13日至17日。
报名地点:州人事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报名费:每人150元。
准考证发放时间报名时现场通知。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州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须开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四)加分照顾政策
招考中将对符合下列条件考生采取在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的办法进行适当照顾(加分在按比例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和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
2、由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选调到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满两年以上的“选调生”;
3、在县级以下基层单位服务一周年以上,并在服务单位年终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4、少数民族考生。
(五)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和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满两年以上的“选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所在县党委组织部书面证明,并注明毕业学校、选调时间和现工作单位;
3、西部计划自愿者须提供贵州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同意参加本次考试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毕业学校、服务单位和服务时间。
4、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少数民族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考生须填写统一格式的《加分申请表》,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以前统一由州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
四、笔试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报考师专、职院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为教育学、心理学知识,报考州党校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为政治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006年、2007年时事政治知识,由州招考工作办公室统一命题、制卷、阅卷。
笔试时间为2007年9月1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总分为100分)
五、面试
笔试结束后,州招考工作办公室将根据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考职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面试形式采用听课方式进行。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六、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州招考工作办公室负责。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在职考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其他考生主要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管理权限,经州招考工作办公室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㈠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㈡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㈢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
㈣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
㈤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犯劳动纪律者;
㈥不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的;
㈦截止到2007年9月30日未能取得招考职位所需学历证书的;
㈧经州招考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考职位人数,从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对象。
八、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州招考工作办公室在“黔西南州人事人才信息网(网址:WWW.qxnrsj.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有由州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办理聘用手续。
九、纪律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招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州咨询电话:0859-3223841
黔西南州人事局 黔西南民族师专
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中共黔西南州委党校
2007年8月6日
附件:《2007年黔西南民族师专、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黔西南州委党校招聘职位一览表》
《2007年黔西南民族师专、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黔西南州委党校招聘职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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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名称 |
人数 |
所需学历 |
专业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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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专教师 |
1 |
本科 |
旅游管理 |
英语四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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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专教师(专职辅导员) |
1 |
本科 |
化学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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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专教师 |
3 |
本科 |
英语 |
专业四级、大外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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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专教师(专职辅导员) |
1 |
本科 |
汉语言文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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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专附中教师 |
1 |
本科 |
英语 |
英语专业四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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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院医学类教师 |
3 |
本科 |
护理、药学、临床、生物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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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院工业类教师 |
1 |
本科 |
广告设计、机械制图、电子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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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院文史类教师 |
1 |
本科 |
旅导、中文、经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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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教师 |
1 |
本科 |
法律、经济学 |
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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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计算机运用与管理人员 |
1 |
本科 |
计算机专业 |
具有较强的实际应用与与操作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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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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